被控受贿超8亿元,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审 通报曾称其“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8月14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当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检方指控中提到,孙志刚非法收受财物8.13亿余元。孙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前,中央纪委监委在孙志刚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提到,孙志刚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收受财物8.13亿余元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的指控称,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的刑事责任。
2023年8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2月5日,孙志刚被开除党籍。通报中提到,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
5月22日,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任贵州“一把手”3年多
据公开简历显示,孙志刚1954年5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孙志刚曾长期在湖北工作,曾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体改委副主任、计委副主任、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后任宜昌市长,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2年,孙志刚出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6年,孙志刚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孙志刚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孙志刚改任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正部长级)。
2015年10月,孙志刚来到贵州,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等职;2016年1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等职;2017年7月,任贵州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20年11月,其卸任贵州省委书记一职。至此,孙志刚在贵州省担任“一把手”的时间共计3年多。
贵州两次开会强调吸取“孙志刚案”教训
今年5月20日,孙志刚被宣被提起公诉两天前,贵州省开展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会议强调,要抓深抓实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净化全省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任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聚焦重点难点抓整改,紧盯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坚持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坚决彻底肃清孙志刚流毒和恶劣影响。要注重举一反三抓整改,全面检视剖析贵州省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狠抓制度执行,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到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据贵州日报消息,5月27日,贵州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贵州省委书记、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麟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孙志刚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刻汲取背离“两个维护”的教训,以政治纪律为引领全面落实六项纪律,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成效上。徐麟还提到,要深刻汲取家风不正的教训,从严管好家属子女。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实习记者 刘亚洲 实习生 郑顺顺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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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高检网5月22日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志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志刚(资料图)
2023年8月28日晚消息,孙志刚被查;今年2月5日消息,孙志刚被开除党籍。
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孙志刚出生于1954年。
孙志刚早年武汉工作,曾任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孙志刚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长级。
2015年10月,孙志刚任贵州省代省长,次年1月任省长。2017年7月,孙志刚任贵州省委书记,2020年11月卸任。
2020年12月,他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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